肯特催化(6031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肯特催化肯特催化(SH:603120)2025-04-28 12:36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万股[2]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780万元变更为9040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6780万股变更为9040万股[2] -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 - 公司住所变更为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5]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5] 股东会决策 - 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8] 董事任职 - 公司董事若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8]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8] - 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职务,出现第(六)项情形需1个月内离职[9] 董事义务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财产、挪用资金等多项要求[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10]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内容[10] 董事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平台公告[12]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作出减资决议同理,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3] 清算相关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4]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4] - 公司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14] - 清算组成员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担责[14]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以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登记或备案后的中文版为准[14] - 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