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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3-12-29 08:13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调整负债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 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偿还有 息负债等,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本次中期票据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完成 注册后,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08:11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8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作如 下修改: | 原条款 | 修改后 | | --- | --- | | 第一条 ……、《上市公司章程 | 第一条 ……、《上市公司章程 | | 指引(2022 年修订)》、………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08:11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8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 号港口大厦 23 楼 2316 会议 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29 08:1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改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中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3-12-29 08:11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促进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规定,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 选聘职责分配 (三)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 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 ...
连云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08: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 《26 号准则》等现行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08:11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8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3 年 12 月 29 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关联董事杨龙、王新文、尚锐、吴治明回 避表决,与会董事以 5 票同意、4 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08:1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形 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王国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3-12-29 08:11
股票代码:601008 股票简称:连云港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 交易对方 | 地址 | | | --- | --- | --- |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 号 18-5 | 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 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 ...
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12-29 08: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 托,担任本次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6 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 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 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连云港全体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连云港及其交易对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 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核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进行尽职调查,有充分 理由确信本核查意见发表的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3、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