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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全面性等原则[3][4]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实施[7] - 审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7]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行使重大事项表决权[7] - 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7]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7] - 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决议[7] 公司战略与管理 - 公司制定并实施发展战略[8] - 公司完善战略管理流程[8] 社会责任与文化建设 - 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9] - 公司加强文化建设[9] 人力资源管理 - 公司根据现状和需求制定管理目标[10] - 公司定期评估指标执行情况[10] 风险管理 - 公司识别内外部风险[13][14] - 公司采用定性定量结合分析风险[13][14] - 公司确定风险应对策略[13][14] 业务控制 - 公司对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16] 经营管理机制 - 公司建立定期经济活动分析机制[19] - 公司建立与预算结合的绩效考评机制[19]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权限[2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5] - 审计部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项[27] 自查与报告 - 各部门等每半年度结束后半月内自查并提交报告[27] 报告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30] - 若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30] - 公司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废止[32]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7] - 选举或聘任前10天向董事会提候选人建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4]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书需提前3日书面送达被审计单位[12] - 审计组成员不少于2人[12]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可书面申请复审或申诉[14] - 公司20日内回复处理意见[14] 整改要求 - 被审计单位60日内报送整改结果[16]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不整改可提处理建议[18] - 审计人员违规公司处理或追责[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1] - 由内部审计职能部门解释[21]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交易计算与处理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17]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7] 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考多种定价方法[20][21]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披露要求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3] - 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不同类型有不同披露要求[24] 监督与核查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18]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度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39] - 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每年对金融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39]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标准且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出资额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关联人对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41] - 多种特定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披露[4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4]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一式3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备案[3] - 声明事项变化(持股除外)需5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特定情形不得被提名[9]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公司应披露信息[9]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11]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1]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1] - 非任期届满离职应报审计委员会备案[12] - 任职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12][13] 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9] - 审议授权事项需审慎判断并监督执行[19] - 审议定期报告需关注多方面情况并签署确认意见[19][20] - 执行决议情况变化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0]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 - 执行决议遇无法实施等情形应报告并提请披露信息[21]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监控资金等情况[23] 违规处理 - 发现涉嫌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应要求纠正并报告[23] - 获悉控股股东等相关情形应督促公司披露信息[24] 独立董事任职 - 候选人持股、任职等有条件限制[31] - 需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披露[33] - 候选人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33] - 过往任职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34]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不得再被提名[34] - 在公司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3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相关资格[34] - 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34]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8]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3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1][4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6] - 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48] - 应制作工作记录,资料保存十年[48]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48] 规范相关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5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5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范废止[51]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资助审议 - 对内资助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提交董事会[6] - 对外资助需特定董事审议通过[7]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7] - 单笔资助超净资产10%等情况提交股东会[8] 资助规则 - 资助利率按市场利率且不低于实际融资利率[6][8] - 对内资助金额不高于投资金额2倍[6] 后续处理 - 被资助对象问题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1] - 违规资助追究人员责任[15]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提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依股东名册验证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情况前登记终止[15]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通过比例 - 公司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17]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内容[2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方案[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3]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废止[25] 术语定义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修订[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5] 管理原则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3][4] - 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如官网、新媒体、电话等[5] 管理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 会议与培训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8] - 可定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2]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6月修订[2] 制度内容 - 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披露质量和透明度[4] - 适用范围包括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4] -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4]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5]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11]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1] - 追究责任形式有五种[12] 处罚规定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8] 施行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08:46
公司决策主体及职责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报酬[8]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8] - 公司办公会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方案[9] -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改革改制中职工整体劳动关系变更等原则方案[10] - 党委会研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公司中层正职人员兼职[6] - 党委会对股东会、董事会拟决定事项中重大问题讨论研究[6] “三重一大”决策原则与程序 - “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3] - “三重一大”决策坚持依法、规范、民主、科学原则[3] - “三重一大”按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形式进行[4] -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含会前、会中、会后及调查研究等环节[14] - “三重一大”提交会议决策前职能部门制定详实议案并经审核确认[14] -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需全面分析评判并形成议案[15] - 重大项目投资事项初审后提交咨询评估机构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15] “三重一大”会议相关规定 - “三重一大”职工代表大会决策事项有关情况提前7日印发给职工代表[15] - 党委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应对人员出席方可召开[15] - “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临时动议需动议人书面陈述理由,过半数人员不同意则不讨论[19] 决策责任与记录 - 集体决策违规造成损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担相应责任,异议成员免究[21] - “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形成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备查[16] 主要责任人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分别为党委会、董事会、公司办公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责任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