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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挑起”竞购角逐,伊泰B股砸百亿“夺权”,金帝石油要约价陷倒挂困局
证券之星· 2025-04-24 09:52
要约收购竞争 - 伊泰B股以117.92亿元要约收购ST新潮51%股份 报价3.4元/股 高于金帝石油42.16亿元收购20%股份的3.1元/股报价近10% [1][3][4] - 两家公司形成A股首例竞争性要约 要约期限重叠使股东可随时转向更高报价方 [1][7] - 收购均以获取控制权为目标 因ST新潮拥有稀缺的美国二叠纪盆地油气资产 [5] 竞购方背景对比 - 伊泰B股为内蒙古最大煤炭企业 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377.79亿元 净利润51.02亿元 货币资金149.57亿元 资产负债率33.37% [4][8] - 金帝石油母公司金帝控股2024年末资产总额283.34亿元 营收71.82亿元 净利润1.18亿元 资产负债率77.65% [6][9] - 伊泰B股收购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金帝石油收购资金中银行贷款不超过25亿元 [8] 目标公司资产价值 - ST新潮为A股唯一实现油气上游全产业链国际化运营公司 资产99.9%位于境外 主要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二叠纪盆地 [5][14] - 公司2021-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分别为3.65亿元、31.27亿元、25.96亿元和16.52亿元 三年多累计超77亿元 [12] - 2023年营业总收入88.49亿元 毛利润48.26亿元 [13] 公司治理问题 - 实控人长期缺位 2018年起形成"德隆系"和"中金系"控制权争夺 曾出现"双头董事会"局面 [12] - 连续15年未分红 因境外收益需优先满足油田运营开支 历史诉讼导致账户冻结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13] - 2023年因未经批准调整境外资产控制架构 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控否定意见 导致ST处理 [14] 交易潜在影响 - 若两家要约均成功 ST新潮非社会公众股比例可能超90% 导致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 [10] - 伊泰B股承诺若退市将安排剩余公众股东按要约价格出售股份 [10] - 金帝石油要约生效需不低于8%股份申报 伊泰B股需不低于28% 目前ST新潮股价3.19元/股已高于金帝报价 [4][7]
A股罕见!竞价要约收购ST股
深圳商报· 2025-04-23 22:40
要约收购市场动态 - 年内已有浩欧博、交大昂立、成大生物、ST新潮等4家公司发布要约收购相关公告 [1] - 要约收购存在一定溢价 蕴藏部分套利机会 [1] - 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 收购期限一般30-60日 [1] ST新潮要约收购案例 - 伊泰B股拟以3.4元/股要约收购ST新潮34.68亿股(占总股本51%) 较4月18日收盘价溢价20% [1] - 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 完成后将持有51%股份 [1] - 金帝石油同时以3.10元/股要约收购20%股份 形成竞争性要约 伊泰报价较金帝提高近10% [2] 浩欧博要约收购案例 - 中国生物制药通过子公司双润正安预定要约收购浩欧博1557.05万股(占总股本25.01%) [2] 要约收购目的分析 - 实施行业内横向整合 [2] - 大股东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2] - 借此获取控股权 [2] 要约收购特点 - 收购方可快速收购大量股份实现控股 [2] - 需要以溢价进行且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 要求收购方具备强大资金实力 [2] - 存在时间限制 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程序并支付对价 [2] - 要约价与二级市场股价存在套利空间 [2]
ST新潮(600777)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4-23 10:41
股价情况 - 2025年4月21 - 23日公司股票连续3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2][6] 要约收购 - 2025年4月2日收到金帝石油要约收购文件[3][8][12] - 2025年4月18日收到伊泰B股要约收购文件,构成竞争要约[3][9][12] - 要约收购结果不确定,关注不生效并终止风险[4][5][13] 审计与年报 - 2025年4月7日股东大会通过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5][13] - 审计机构能否按时完成工作不确定,未完成或致无法按时披露年报及退市警示[5][13] 其他情况 - 公司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敏感信息[7] - 未发现影响股价的报道、传闻、概念[10] - 截至公告日无筹划重大事项,董监高异常波动期无买卖股票[11] - 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信息无需更正补充[14]
ST新潮(600777)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2025-04-21 12:36
公司概况 - 上市公司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新潮,代码600777[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49.5825万元[13] 业绩数据 - 2021 - 2024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82,138.84万元、935,696.95万元、884,877.92万元和643,006.40万元[16] - 2021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524.30万元、312,735.89万元、259,554.68万元和165,180.22万元[16] - 2024年9月30日、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资产合计分别为3,396,723.43万元、3,358,130.72万元、3,131,850.08万元、2,619,674.56万元[18] - 2024年9月30日、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负债合计分别为1,238,363.78万元、1,347,266.49万元、1,442,611.22万元、1,398,973.95万元[18] - 2024年1 - 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销售毛利率分别为50.55%、54.54%、65.53%、49.53%[21] - 2024年1 - 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销售净利率分别为25.69%、29.33%、33.42%、7.58%[21] - 2024年1 - 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24元/股、0.38元/股、0.46元/股、0.05元/股[21] - 2024年1 - 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89%、14.27%、22.71%、2.90%[21] - 2024年1 - 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9次、0.27次、0.33次、0.20次[21] - 2024年1 - 9月存货周转率为33.48次,2023年为29.73次,2022年为20.71次,2021年为15.08次[22] - 2024年1 - 9月流动比率为1.61倍,2023年为1.71倍,2022年为1.01倍,2021年为1.00倍[22] - 2024年1 - 9月速动比率为1.58倍,2023年为1.64倍,2022年为0.95倍,2021年为0.91倍[22] - 2024年1 - 9月资产负债率(合并)为36.46%,2023年为40.12%,2022年为46.06%,2021年为53.40%[22]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36,615.2391万股,占比93.6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434.3434万股,占比6.39%[23]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9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23%[2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比例36.41%,持股数量2,476,095,161股[25] 募集资金 -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99,999,974.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44,204,730.26元[2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553,953,785.42元,实际余额655,770,818.16元,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0元[28] 收购相关 - 收购人为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金帝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 - 独立财务顾问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 - 2025年1月18日,公司公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12] - 2025年4月3日,公司公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等[12] - 收购人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34] -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金帝商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36] -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金帝控股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38] - 金帝控股股东卢斯侃持股65.71%,孔列岚持股27.14%,萧山高新持股7.14%[39] - 金帝商业控股股东金帝房产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43] - 金帝房产股东金帝控股持股比例100%[44] - 卢斯侃、孔列岚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金帝控股100%股权[44] - 金帝控股持有金帝石油100%股权[46] - 金帝控股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帝房产间接持有金帝商业100%股权[46] - 卢斯侃、孔列岚夫妇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47] -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3.10元/股,收购股份数量为13.60099165亿股,占已发行股份的20.00%[55] -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42.163074115亿元,银行贷款融资额不超过25亿,剩余为自有资金[57] - 收购人已将8.5亿元(占最高金额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58]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59] - 要约收购生效条件为预受要约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5.44039666亿股,占股份总数的8.00%[60]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股份安排[63] - 2025年4月21日,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要约收购相关议案[6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要约收购符合规定,未违反相关法律[68] -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较公告前30个交易日最高成交价、成交均价,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交易均价均有溢价[70] 其他 - 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75] - 2024年8月24日北京汇能海投披露要约收购摘要,8月30日终止筹划[80] - 公司及关联方在收购前24个月内未订立重大影响合同[78] - 公司及关联方在收购前24个月内未进行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等行为[79] - 公司及关联方在收购前24个月内未与第三方进行其他收购相关谈判[81] - 独立董事声明与要约收购无利益冲突并已履行诚信义务[84] - 备查文件包含2021 - 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三季度报告[86] - 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层[87] - 联系人是新潮能源证券部,联系电话为010 - 87934800[87]
ST新潮(600777)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1 11:57
会议信息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发出[4] - 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7] - 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收购事项出具报告[8] 表决结果 -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明确同意[9]
ST新潮(600777) - 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04-21 11:56
要约收购基本信息 -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1,360,099,165股,占总股本20.00%[3] - 要约收购价格3.10元/股[3]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4月8日至5月7日[3] - 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4,216,307,411.50元[5] 要约收购条件及规则 - 生效条件为预受要约申报数量不低于544,039,666股,占比8.00%[21] - 超量按同等比例收购[21] - 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不得撤回接受[3] - 已申报预受股份当日可卖,未成交仍计入[10] 预受要约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18日,预受股份总数183,415,062股,占比2.70%[31] 其他 - 伊泰B股要约收购构成竞争性要约收购[32]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等及上交所网站[33]
ST新潮(600777)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1 11:53
要约收购信息 - 金帝石油拟以每股3.10元要约收购ST新潮1,360,099,165股,占比20.00%[6] - 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4月8日至5月7日,共30个自然日[50] - 要约收购生效条件为预受要约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544,039,666股,占比8.00%[51] -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4,216,307,411.50元,已将不低于20%存入指定账户[92] 收购方情况 - 收购人金帝石油注册资本6000万元,股东金帝控股持股100%[13]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90万股,占比0.23%[29] - 金帝控股2024年资产总额2833412.92万元,净利润11833.40万元[33] - 金帝商业2024年资产总额120328.99万元,净利润20390.30万元[34] 上市公司业绩 - 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合计3396723.43万元,负债合计1238363.78万元[77] - 2024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643006.40万元,净利润165180.22万元[79] - 2024年1 - 9月销售毛利率为50.55%,销售净利率为25.69%[83] 市场数据 -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ST新潮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2.19元/股[47] - 要约收购价格3.10元/股,较公告前30个交易日最高成交价格溢价22.05% - 31.35%[88][89] - ST新潮挂牌交易股票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总换手率为58.58%,日均换手率为0.98%[90] 未来展望与风险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116] - 公司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波动,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127] - 预受要约股份超预定比例部分存在无法及时卖出风险[128] - 若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可能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31]
ST新潮(600777) - 关于竞争要约的特别提示性公告
2025-04-21 11:37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3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争要约的特别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 B 股")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预受此次竞争要约方式和程序的 特别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新潮")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督促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依 规履行竞争要约收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 函》")。鉴于竞争要约事项将对投资者决策和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便于公 司投资者充分知悉和决策,进行特别提示如下: 1.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 公司营业部通 ...
揭秘涨停 | 超136万手封死涨停,股权争夺战打响
证券时报· 2025-04-21 10:19
涨停股概况 - 今日A股市场收盘共114股涨停 [1] ST新潮收购动态 - ST新潮获伊泰B股117.92亿元部分要约收购 拟收购51%股份 要约价格3.40元/股 [2] - 浙江金帝石油拟要约收购ST新潮20%股份 要约价格3.10元/股 [3] - 若两份要约均成功 ST新潮非社会公众股比例或超90% 可能不符合上市条件 [3] - ST新潮今日涨停 收盘价2.98元/股 [3] 涨停封单排行 - ST新潮封单量136.46万手居首 封单金额4.07亿元 [2][4] - 利欧股份封单量83.20万手 封单金额2.93亿元 [2][4] - 跨境通封单量40.66万手 封单金额1.55亿元 [2][4] - 武汉凡谷封单量20.90万手 封单金额2.64亿元 [2][4] - 海能达封单量20.24万手 封单金额2.62亿元 [2][4] - 14股封单金额超亿元 包括仕佳光子3.47亿元等 [2][4] 连板个股表现 - 国光连锁6连板 [2] - 立方制药5连板 安记食品5连板 [2] - 天保基建4连板 [2] - 保税科技3连板 尤夫股份3连板 红墙股份3连板 [2] - 国芳集团12交易日11板 累计涨幅168.28% [2][4] 贵金属板块 - 国际金价创新高 伦敦金现最高3396.07美元/盎司 COMEX黄金最高3407.3美元/盎司 SHFE黄金最高805.56元/克 [4] - 赤峰黄金2024年黄金产量15.16吨 同比增长5.6% 其中国内矿山3.91吨 境外矿山11.25吨 [5] - 四川黄金采矿规模60万吨/年 近三年金属产量1.5-1.8吨 [4] - 涨停个股包括四川黄金 潮宏基 赤峰黄金 鹏欣资源 湖南黄金 西部黄金等 [4][5] 造纸板块 - 岳阳林纸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将带来新机遇 [5] - 涨停个股包括安妮股份 华泰股份 岳阳林纸等 [5] 消费板块 - 国芳集团为甘肃省最大连锁零售企业 [5] - 五芳斋为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 粽子行业龙头 [5] - 涨停个股包括国芳集团 安记食品 百大集团 五芳斋等 [5] 龙虎榜数据 - 利欧股份获机构净买入1.7亿元 [6] - 晓程科技获机构净买入1.3亿元 [6] - 海能达获机构净买入6939.48万元 [6] - 青岛金王获机构净买入4024.11万元 [6] - 舒泰神获净买入9723.98万元 [6]
ST新潮(600777)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0 13:49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接受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收购 人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编制 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与承诺如下: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要约收购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 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资产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