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6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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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2025-06-30 09:4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 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表决权或控制其行使[2] - 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2] 行为限制 - 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7] - 不得通过非规定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或限制人员履行职责[7] - 不得违规占用、支配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9] - 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12] - 不得干涉公司具体运作[15] - 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17] - 不得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20] 信息披露 - 接受采访等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等[21] - 应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并告知联系信息[23] - 不得向公司隐瞒重要信息[24] - 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承担保密义务[24] - 相关制度应明确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4] 通知义务 - 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通知公司[25]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25]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重组等情况应通知公司[25] - 规定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通知公司公告[26] 规范实施 - 本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8]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30 0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披露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召开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2] 表决相关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5][26]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股东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被责令退场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27]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公司有权拒绝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非相关人员入场[34] - 大会主持人可要求特定人员退场[35]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35] - 召集人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及时报送并公告决议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37] - 董事长应跟踪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必要时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执行情况报告[3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9]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30 09:4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书面通知[6]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8] 决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0] - 经董事长同意,可书面决议,最后一名董事签名日生效[10] - 议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3] - 会议记录包含相关内容,人员签名确认[14] - 董事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未说明视为同意[15] - 决议公告按上交所规则办理,披露前保密[1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6]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16]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未明确按法规执行[16]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6-30 09:45
公司股份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991,260股,每股金额为10元[3]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73,344,406股,股本含人民币普通股789,174,798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284,169,608股[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5] - 股东享有分配利益、参会表决、监督建议、转让股份等权利[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1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不得授权行使,可授权董事会决议发行债券[14] - 特定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35] - 董事会有权决定部分资产处置、担保、贷款、关联交易事项[37][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5]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1/2以上表决权通过[54] 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议案[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51]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5-06-30 09:45
人员变动 - 董鑑华、王玉因年龄不再任职,原定任期到2026年8月17日[2][3] - 缪骏因组织调动自2025年6月27日不再担任总经理[4][6] 人事安排 - 董事会提名贾廷纲为董事候选人,郑小芸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董事会聘任李轶龙为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4][5] 其他事项 - 公司2025年7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7] - 李轶龙持有公司股票62,900股[10]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30 0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6日15点召开[4][5] - 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召开[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5]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5] 议案与公告 - 议案经2025年6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9] - 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7月1日刊登[9] 股权登记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B股为7月10日[14]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7日[14] 现场登记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30 - 16:00[16] - 现场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16]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09:45
会议情况 - 海立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通讯召开[1] - 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2][3] - 修改后章程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后续安排 - 股东大会通过后监事会履职终止,规则废止[2]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09:45
人事变动 - 提名贾廷纲为董事候选人、郑小芸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聘任李轶龙为公司总经理,缪骏不再担任该职[3] - 董鑑华、王玉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相关职务[1] 制度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多项制度将修改或废止[5] 会议安排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 董事会决定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
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关于董监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2025-06-18 09:50
减持前持股情况 - 李轶龙持有62,900股A股,占总股本0.0059%[3] - 孙珺持有92,800股,占总股本0.0086%[3] - 崔荣生持有69,600股A股,占总股本0.0065%[3] 减持计划情况 - 董监高原计划合计减持不超56,300股A股,占总股本0.00525%[3] - 2025年6月17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三人未减持[4] - 李轶龙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0.00146%,未完成15,700股[7] - 孙珺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0.00216%,未完成23,200股[7] - 崔荣生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0.00162%,未完成17,400股[9] - 本次实际减持与此前计划一致,减持主体未实施减持[9][10]
海立股份: 海立股份关于董监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09:13
董监高持股基本情况 - 董事李轶龙持有公司62,900股A股,占总股本比例0.0059%,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 [1][2] - 高级管理人员孙珺持有公司92,800股A股,占总股本比例0.0086%,其中26,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6,8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 [1][2] - 高级管理人员崔荣生持有公司69,600股A股,占总股本比例0.0065%,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 [1][2]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减持计划,李轶龙、孙珺、崔荣生原计划在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但截至计划期满(2025年6月17日)均未实施减持 [1][3] - 李轶龙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5,700股(占总股本0.00146%),实际减持0股,当前仍持有62,900股 [3] - 孙珺原计划减持不超过23,200股(占总股本0.00216%),实际减持0股,当前仍持有92,800股 [3] - 崔荣生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7,400股(占总股本0.00162%),实际减持0股,当前仍持有69,600股 [3] 减持计划执行一致性 - 实际减持情况与首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完全一致,未出现提前终止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3] - 减持主体在计划期间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且无一致行动人参与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