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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6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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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维刚)
2024-04-19 09:23
人员提名 - 刘维刚被提名为山东金晶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刘维刚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多种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特定情形人员有不良记录[4] 承诺事项 - 刘维刚承诺不符资格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5]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7 08:51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 418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8,296,47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8.576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 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陈婷婷律师、赵舒婷律师见 证了本次会议,符合 ...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7 08:51
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对法律意见书 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慧泉非诉字(2024)第 01 号 致: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婷婷律师、赵舒婷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本所律师对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 ...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12 07:34
金晶科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 月 17 日 1 金晶科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金晶科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 14:00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布会议正式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三、选举监票人、计票人,检查投票箱 四、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是否累计 | | --- | --- | --- | --- | | | | 股股东 A | 投票 | | 1 | 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否 | | 2 | 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 否 | | 3 | 修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 | 否 | | 4 | 修改《 ...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1-12 07:3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3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 - 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1] 人员信息 - 李大根和肖霞执业经历及近三年情况[2][3] 影响说明 - 变更交接有序,不影响2023年度审计工作[4]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公司章程(2)
2023-12-29 10:2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章程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 ...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12
2023-12-29 09:2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一名[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选举前15 - 45天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1]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由人力保存,不少于10年[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并解释[15]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公司章程(1)
2023-12-29 09:28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章程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12
2023-12-29 09:28
战略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1 - 2名[4]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临时会议可用通讯等方式[12]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会议[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3.12
2023-12-29 09: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12]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7]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3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6] 会议资料与通知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9] - 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45]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45]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4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