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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300530) - 2022年6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领湃科技领湃科技(SZ:300530)2022-11-17 14:24

公司经营业绩 -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601.6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9.96%,主要因表面工程化学品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及新能源电池业务四季度投产并实现收入 [3] - 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因持续加大新能源电池业务生产及研发投入,研发及运营费用大幅增加 [4] - 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65.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89%,因2021年第四季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投产,上年同期无此业务收入 [7] - 2021年研发投入10,301.5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0.55% [8] - 2021年度动力电池系统收入为2,077.9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4.23% [6] 公司发展战略与计划 - 2022年坚定“动力”“储能”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技术提升、产能建设、全面降本增效、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优化、队伍建设五条主线推进发展 [2] - 新能源电池业务按短期行业立足,中期快速发展,长期具备竞争优势的战略目标开展工作;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保持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深挖前沿技术,引进国外经验,培养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国内销售网点建设和管理,开拓线上销售 [6] 公司业务情况 新能源电池业务 - 第一条1.8GWh动力电池生产线于2021年第四季度正式投产,已向河南御捷时代汽车有限公司、苏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批量供货,装车总量超12000台,与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合作稳步推进 [4] - 祁东电池厂于去年四季度投产,处于正式生产阶段,已向客户批量交付动力电池电芯 [5] - 产品在乘用车、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等领域均可应用 [6] - 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理念,材料体系主要是高镍三元和磷酸铁锂体系,结构形式为方形硬壳 [9] - 三元锂电池产品开发完成,所有技术指标达客户要求,装车测试完成后可量产 [8] - 子公司苏州领湃投资建设的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已形成一定的电芯、模组设计、试制、调试、验证能力,为研发提供支持 [8][10] - 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在三元高能量密度、叠片技术等差异化产品方面进行研发投入 [10]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 继续保持与现有合作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紧密联系,深挖前沿技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验,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加大科研设备和经费投入 [6] 公司团队与技术优势 - 团队具有新能源汽车产业背景,部分高管、专家有多年车企背景经验,有来自国际一线电池厂家和国内TOP5电池企业的跨国专家团队,技术带头人有20年以上锂离子电池开发经验并承担过国际一线汽车动力电池开发项目 [6] - 2021年建成先进的分析实验室、电池研发试验线、电池系统研发试验线和产品测试评价中心,采用国际先进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制备技术和工艺,可快速将前沿技术产业化,在材料体系设计、产品开发和生产制造核心技术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 [5] - 截至2021年,新能源电池业务取得相关实用新型专利94项,发明专利8项,外观专利1项;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取得31项发明专利,掌握多项非专利技术 [9] 公司其他事项 股权激励计划 - 2022年3月30日,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98万股;因2021年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40万股,合计作废110.38万股 [3][4] 利润分配预案 - 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拟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符合规定,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 [3] 定增项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受理公司定增申请,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9] 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 - 前段时间部分材料上涨时,与主要供应商采取长期锁价方式控制影响;近期原材料平稳且部分下行,通过缩短采购周期确保采购成本最低 [9] 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规;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有利于业务发展,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10] 控股子公司合作 - 衡阳领湃与南京恒天领锐采购合作协议签署,体现产品获市场认可,为长期合作提供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战略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11] 一季度存货增加原因 - 持续推进目标客户开发合作,签署产品开发协议,需提前备货;新能源电池生产产能爬坡提升较快 [8] 工资占收入比例上升原因 - 新能源电池业务2021年第四季度投产,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形成规模效应,但为匹配市场开发布局和运营体系搭建,需提前增补人员,业务架构调整等导致销售和管理费用中工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幅,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稳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