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anium miner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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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t Concentrator Plant A Project Update
Globenewswire· 2025-09-11 06:00
项目概述 - 公司宣布启动湿式选矿厂A(WCP A)升级项目 连接两个新挖泥船和新给料准备单元 [2][3] - 升级项目旨在使WCP A能够成功开采Nataka矿区 该矿区占公司矿产资源总量的约70% 是未来数十年生产的关键 [4] - 项目资本支出预估保持3.41亿美元不变 包含新尾矿储存设施和基础设施 [6] 技术升级细节 - 新增两台大容量挖泥船和给料准备模块 包含前置脱泥回路 以有效处理矿泥并提高采矿率 [5] - 新设备于2025年7月运抵矿区 8月完成组装 9月初成功浮运并启动连接工作 [7][8] - 升级后WCP A额定产能将达每小时3,500吨 预计2025年底实现满负荷运行 [10] 生产安排 - WCP A暂停生产3至4周以进行设备连接 此安排已纳入2025年产量指引 [4][9] - 公司确认2025年生产和成本目标保持不变 预计80%资本支出将在2025年底前完成 [6][9] - 计划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Namalope矿区开采 并于同年底开始向Nataka矿区过渡 过渡期约18个月 [10] 资源储备 - Nataka矿区为公司最大矿带 预计可支持WCP A超过20年的经济开采寿命 [4] - 该矿区矿泥含量较高 需通过技术升级保障回收率和给料率 [5]
First new dredge arrives at the Moma Mine
Globenewswire· 2025-07-21 06:0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宣布其两台新的高容量挖泥船中的第一台已安全抵达莫马矿场,这是湿法选矿厂A升级项目的关键里程碑,之后将进行调试和升级工作,完成后该厂将向纳塔卡矿区过渡以保障未来数十年的生产[2][3][7] 公司动态 - 公司宣布两台新的高容量挖泥船中的第一台已安全抵达莫马矿场 新挖泥船是湿法选矿厂A升级项目的一部分 [2] - 公司首席运营官表示第一台挖泥船安全上岸是升级项目的关键里程碑 标志着令人兴奋的季度开始 项目进展符合计划 [3] - 第二台挖泥船将在未来几周上岸 两台挖泥船将通过自行式模块化运输车运往暂存池 [5] 挖泥船信息 - 挖泥船由荷兰皇家IHC制造 每台重1160吨 长62米 宽19米 高18米 [4] - 挖泥船于2025年6月4日启航 7月4日锚定在莫马北部 第一台于7月18日在特制海滩着陆区上岸 [5] 升级工作安排 - 目前湿法选矿厂A在暂存池旁采矿 新挖泥船就位且新进料准备模块完成后 将进行一系列替换工作 升级预计在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 需三到四周 [6] - 升级完成后 湿法选矿厂A将从纳马洛佩过渡到纳塔卡矿区 预计需约18个月 纳塔卡矿区占莫马矿产资源的约70% [7]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钛矿物和锆石生产商之一 在莫桑比克运营莫马钛矿 产量约占全球钛原料的6% 产品供应超15个国家 [8]
Termination of Offer Discussions with Consortium
Globenewswire· 2025-06-19 06:00
文章核心观点 - 肯梅尔资源公司宣布终止与奥瑞克斯全球伙伴有限公司和迈克尔·卡维尔组成的财团的收购要约讨论,董事会认为财团的报价严重低估公司业务和前景,不符合股东最佳利益,公司对自身独立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3][11][12] 公司概况 - 肯梅尔资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钛矿物和锆石生产商,在莫桑比克北部运营莫马钛矿 [3] 终止讨论原因 - 财团最新表示仅愿意以大幅低于初始报价的价格进行收购,董事会及顾问认为该价格严重低估公司业务和前景,决定终止讨论 [11][12] 公司前景与规划 - 公司董事长表示对肯梅尔作为独立公司的前景充满信心,莫马矿是世界最大钛矿之一,开采寿命长、成本低、价值高,公司有望实现2025年产量目标,且2025年下半年订单充足 [5] - 湿法选矿厂A升级项目按计划推进,预计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调试,之后将过渡到大型纳塔卡矿区开采,保障长期生产和现金流 [6] - 公司继续与莫桑比克政府就实施协议延期进行讨论,总经理上周与莫桑比克总统会面讨论公司在该国的历史、投资和未来计划 [7] 收购要约背景 - 2025年3月6日,肯梅尔董事会确认收到财团关于全现金收购公司全部已发行和将发行普通股的非约束性提议,初始报价为每股530便士,董事会认为该报价低估公司而拒绝,但为便于财团改善报价,提供了有限尽职调查信息 [7][8] - 3月6日后,公司继续与财团讨论并提供更多尽职调查信息,还就提议条款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 [9][10] 披露要求 - 根据爱尔兰收购规则,任何持有肯梅尔1%或以上相关证券权益的人,需在交易次日下午3:30前披露交易情况;财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在交易次日中午12点前披露交易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