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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网电力市场“1+7”规则体系:储能容量租赁、现货交易及辅助服务重点梳理
市场架构与主体准入 - 河北南网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涵盖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及容量交易三大板块[2] - 电能量交易细分为中长期与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包含调频、爬坡、备用等品种,容量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投资保障系统充裕度[2] - 市场主体范围扩大,明确支持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聚合商及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入市[3] - 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充电功率不得低于10兆瓦,虚拟电厂可调节电力同样不得低于10兆瓦[3] 现货市场交易机制 - 现货市场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组织模式,以系统发电成本最小为目标进行全电量集中优化出清[4] - 发电侧执行节点电价,用户侧采用统一结算点电价[4] - 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参与日前市场需申报用于可靠性机组组合和实时市场的运行日充放电曲线,还须申报用于日前出清的曲线[4] 中长期与容量租赁交易 - 中长期交易要求分时段开展,形成24小时分时电量和价格,划分为分时交易和曲线交易两种形式[5] - 容量交易纳入中长期市场管理范畴,标的为发电机组或储能提供的支撑最大负荷的出力能力[5] - 容量租赁明确出租方为独立储能企业,租赁方为新能源发电企业,需满足充放电功率和时长匹配要求,不足部分按比例折算[5] - 租赁采用双边协商或集中交易方式,以年度、月度为周期开展,容量租赁期最短为一自然年,首次并网的新能源企业租赁期应至少到当年年底[5] - 2025年2月9日前批复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配建(租赁)储能,之后批复项目不再要求强制配置储能,鼓励通过租赁独立储能容量等方式配置调节资源[5] 辅助服务市场运营 - 现阶段主要开展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计划适时建立备用市场,调频市场在日前现货机组组合确定后组织,采取集中竞价、边际出清方式[6] - 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参与需申报调节速率、额定功率等参数,规则限制新型市场主体中标调频总速率占比不超过调频总速率需求的k倍,k值暂定为0.3[6] 零售与结算管理 - 零售市场推行套餐制,分为公共套餐和私有套餐,交易价格可采取市场联动、固定价格或比例分成等多种形式[7] - 参与现货交易的主体原则上实行日清月结模式,绿色电力交易实行电能量与环境价值分开结算机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