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hicle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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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发布电动三(四)轮车经营消费双提示
搜狐财经· 2025-12-03 22:18
行业监管动态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提示 旨在规范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经营秩序 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与道路交通安全[1] - 该举措被视为保障群众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的重要环节[8] 对消费者的指引与影响 - 消费者购车时应核实商家《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3] - 消费者需查验车辆CCC认证标识 并与《车辆一致性证书》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核对一致[3] - 消费者购车时应索要保修卡、发票等购车凭证[3] - 消费者不应购买任何经过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 购车后也不得违规改装、拼装、加装车篷[4] - 消费者不应盲目购买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四轮车[5] 对经营者的规范与要求 - 经营者必须亮照经营 并建立购销台账[6] - 经营者需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6] - 经营者严禁销售未经工信部许可、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机动车辆[6] - 经营者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电气线路 以及擅自更换蓄电池等行为[7] - 经营者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属性、使用规定和所需证照 不得以“无需驾照”“无需上牌”等话术进行虚假宣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