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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流拍下架的法拍房!藏着 “抄底入手” …
搜狐财经· 2025-09-19 08:40
答案很明确:债权人当初申请法拍,核心诉求就是"收回债权",而非"抱着房子不放"。如果不同意按变卖价成交,标的会继续处于"无人接手"的状态——债 权还是收不回,反而要额外承担时间流逝带来的损失(比如房产可能贬值、产生新的物业费欠费等)。反过来,同意的话,至少能按当前价格拿回一部分 (甚至全部)债权,及时止损。两相对比,"同意"是更理性的选择,所谓"基本上都同意",本质是"不同意的代价更高"。 要解构这个问题,得先跳出"流程步骤"的表层,回到法拍房的本质逻辑——它从来不是"卖房子",而是债权人、法院、潜在买家三方围绕"债权变现"的利益 权衡。用经济学视角拆解开,每个环节的选择都不是"运气"或"一般情况",而是理性计算后的必然结果。 首先得明确:变卖流拍,已经给出了市场的核心信号——当前的"变卖价",是市场上多数潜在买家认为"不值得"的价格。这时候法院和债权人面临的问题, 就从"能不能卖更高"变成了"要不要接受这个最低价格变现"——因为继续拖下去,法院要承担资产保管、重复处置的成本,债权人要承担债权"一直挂着、 收不回钱"的机会成本(比如这笔钱若早点收回,能再投资生利,或减少坏账损失)。 这时候潜在买家的"主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