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丨分支机构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8 14:1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总机构和 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 二级分支机构 ,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 汇总纳税企业 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 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 号)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就地预 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 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但需注意的是 并非所有的 分支机构 都需要 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哪些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哪些不需要就地预缴? 二、哪些分支机构无需就地预缴?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 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 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上年度认定为 小型微利企业 的 ,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