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跨年度成本支出,如何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06 01: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跨年度支出申报时,暂未取得有效 培训 ! TITUTION FAMILY WALLE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 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 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 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28号) 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 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 的,若支出真实目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 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 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 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 证过程中, 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 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 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 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 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