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通知,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政府制定的分时电价,标志着“行政化分时电价”时代终结 [4] - 政策巨变将彻底颠覆光伏等新能源投资商基于固定时段、固定价格的收益模式,并推动整个新能源行业的收益模型和市场参与方式重构 [4][12][13] 行政化分时电价的过往作用与问题 - 过往积极作用: - 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例如山东一些轮胎企业通过调整生产至低谷时段,年省电费可达数千万元,山东政策一年形成超30亿元的企业用电成本“减负礼包” [7] - 促进新能源消纳,例如在光伏大发午间设置谷段电价,山东因此增加新能源消纳最高达583.87万千瓦 [7] - 存在的问题与争议: - 时段划分过于固定和行政化,难以匹配新型电力系统瞬息万变的供需,导致午间光伏大发时段电价持续走低,甚至出现每度电仅0.15元、几厘钱或负电价的情况 [9] - 固定的时段和价格使电力市场价格信号作用迟滞,无法精准反映新能源出力波动,对其他灵活资源的引导作用有限 [9] - 造成新能源收益模式固化,催生了依赖固定价差套利的商业模式(如部分工商业储能),其投资收益测算建立在政策不变的预期上,缺乏应对市场真实波动的能力 [10] - 对用电时段及负荷不可调节的工商业用户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反而增加其电费负担 [10] 政策变化对各市场主体的影响 - 对售电公司的影响: - 零售用户参与市场议价后,售电公司“躺赚”批零价差的模式将难以持续 [11] - 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增加售电公司交易风险,若仓位控制或交易组合管理不当,零售端履约风险将成倍增加 [11] - 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投资商的影响: - 基于固定时段、固定价格的收益测算模式彻底失效,项目在规划与运行阶段的价格将随时变化,收益模型被完全颠覆 [12] - 政策体现了通过市场价格指导资源有效配置的初衷,若对市场规则运用得当、交易策略合适,也可能获取更高收益 [12] - 对工商业储能的影响: - 以往“低价时段充电、高价时段放电”的峰谷套利收益模型将彻底失效 [12] - 市场化带来更丰富的市场信号和交易品种,为工商业储能展现其真实价值创造了条件 [12] 新能源收益模型的重构方向 - 储能收入来源将多元化,峰谷价差套利仍是其一但非唯一选项 [14] - 新的潜在收益模式包括:在用电高峰时放电以降低企业最大需量,从而减少容需量电费;采用“光储一体化”模式,储存白天多余电力于晚间高峰或高电价时使用;响应电网调度指令快速充放电,为电网提供灵活性支持并获得补偿;参与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以获取收益 [14] - 政策变化如同将企业从“小水池”放归“汪洋大海”,能否适应变化的环境将决定其是享受政策红利还是面临挑战 [14]
取消“行政化分时电价”,储能收益要重新算账了
阿尔法工场研究院·2026-01-05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