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回应 - 核心观点:中方坚决反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认为其设定不公平、具有歧视性和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并准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同时呼吁欧方遵守国际规则,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合作 [1][3] 对CBAM机制具体内容的反对意见 - 欧盟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计划从2028年起将覆盖范围扩大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如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 [1][2] - 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这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 [1] - 欧方规则设计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2] 对欧盟政策双重标准的批评 - 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了盟内的绿色监管要求 [2] - 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自相矛盾的做法 [2] 对CBAM潜在影响的评估 - 欧方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 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会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并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 [3] - 欧方行为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与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背道而驰 [3] 中方的立场与呼吁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1][3]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以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1][3] - 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
商务部回应: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中国能源报·2026-01-01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