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支持范围!2026年“两新”政策部署来了
中国能源报·2025-12-30 10:3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将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旨在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并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1][2]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扩大支持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检验检测及商业消费设施(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的设备更新支持[3] - 降低申报门槛:优化申报流程,降低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以扩大政策惠及面[3] - 支持车辆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或电动货车,并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的电动化替代[3] - 支持农机更新: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4] - 加强全链条管理:加强从项目储备到资金支付的全链条管理,细化各领域支持条件和审核标准,并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5]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资金分配将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过往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绿色低碳智能产品[6]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报废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6]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转让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6] -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7] - 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产品)的补贴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7] - 完善实施制度:汽车、6类家电及4类数码产品的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8] 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建设全国性回收平台,并支持供销合作社健全基层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9] - 规范二手交易与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要求再制造产品质量不低于原型新品[9] - 壮大资源循环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并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9] 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规范,并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的能效水效标准应用[10]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及时报废;加强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10] 强化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各省级政府负责组织落实[11] - 明确资金渠道: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涵盖通知第(一)至(四)及(十四)条)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七)至(十)条);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12] - 规范资金使用: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若用于通知明确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补贴,需与中央标准保持一致;地方可自主确定其他品类的补贴标准,鼓励支持高能效、环保产品[13] -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挤占挪用等问题;省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需严格管理资金并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以进行交叉验证;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14] - 营造公平环境:平等对待线上线下、不同所有制及规模的经营主体参与政策,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行为[14] - 跟踪评估与宣传: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依据;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和违规查处情况以提升透明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