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申报即将截止,抓紧办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6 09:45

车船税政策要点 - 车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税范围包括需要登记和不需要登记的机动车辆与船舶[3] - 具体应税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应税船舶包括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3]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通常由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征收[3] 车船税计算方法 - 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年基准税额 ÷ 12) × 应纳税月份数[4] - 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征收年基准税额:1.0升(含)以下为60元至360元,1.0升至1.6升(含)为300元至540元,1.6升至2.0升(含)为360元至660元,2.0升至2.5升(含)为660元至1200元,2.5升至3.0升(含)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至4.0升(含)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为3600元至5400元[4] - 商用车中,客车年基准税额为每辆480元至1440元,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等)为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挂车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其他车辆如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为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摩托车为每辆36元至180元[4] - 船舶中,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元至6元计税,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600元至2000元计税[4] 车船税退税与变更处理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因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凭证明和完税凭证申请退还自事发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5] -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当月起重新计算缴纳车船税[5] -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再另行纳税,也不办理退税[5]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 - 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职工福利等用途且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需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20] - 常见视同销售情形包括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20] - 视同销售税务处理采用“两步走”方法:第一步按市场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第二步按资产成本结转视同销售成本,例如将成本50元、市价80元的100盒月饼发放福利,需确认8000元销售收入并结转5000元成本[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