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券商前首席,被判刑!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对一起券商分析师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 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均并处罚金十万元,二人 违法所得亦被依法追缴。 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 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其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18万元, 被告人程某负责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5万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被告人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 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被判刑并处罚金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