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文件,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与支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实现规模化、自主化与市场化发展,使其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和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增长点 [3][4] 总体目标 - 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4] - 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4] 规划引导 - 深入开展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建立全面系统的资源数据库并动态管理,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5] - 科学开展光热发电规划布局研究,鼓励各省区因地制宜编制发展规划,分阶段、分区域提出重点项目布局 [6] - 推动光热发电与产业发展协同布局,鼓励其作为支撑调节电源与矿产资源开发冶炼、算力中心、动力电池制造、盐湖提锂等高载能产业紧密结合,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新业态 [6] 应用市场培育 - 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在“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等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以提升调节能力、增加绿电占比、降低碳排放 [7][8] - 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以填补地区电力缺口、缓解保障压力、提升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和稳定性 [8] - 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服务于有绿色溯源需求的产业,并在电网末端探索弱连接或独立型系统以提高供电保障水平 [8] 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 - 发挥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的优势,在调频、调压、黑启动和惯量响应等方面提供绿色支撑,挖掘其作为基础保供电源的潜力 [9] - 利用光热发电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发挥其宽负荷调节和快速变负荷能力,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鼓励配置电加热系统以发挥长时储能功能 [9] -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提升在运项目的调度响应能力,并推动其探索电力市场盈利模式,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9] 技术与产业创新 - 逐步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在条件适宜地区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电站建设,为后续60万千瓦等级建设积累数据 [10] - 加快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研发,聚焦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等领域,开发新型大开口槽式集热器、高精度定日镜等国产化关键装备 [11] -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光热和煤电耦合降碳技术,构建完整产业链,在重点地区打造光热产业园或产业集群,并加快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11] - 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加强国际合作,开发多元化产品和技术服务,探索打造光热发电“一带一路”旗舰项目 [11][12] 政策保障机制 -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13] - 推动光热发电公平参与电力市场,鼓励相关省份制定实施细则和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并鼓励参与各类电力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 [13] - 建立健全光热发电激励机制,基于项目运行评估结果建立激励机制 [13] - 提高光热电站绿色收益,统筹利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绿证市场和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项目可自主选择绿色收益来源但政策不重复享受 [14] - 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在各类项目中合理布局并预留光热场址,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1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能源局·2025-12-23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