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这些易错情形请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2 15:0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易错点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每个婴幼儿每月可定额扣除2000元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不能变更 [4] - 子女教育支出 每个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2000元 父母扣除比例选择规则与婴幼儿照护相同 双方填报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4] - 赡养老人支出 赡养年满60周岁父母的纳税人 若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3000元标准扣除 若为非独生子女 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额度 每人分摊不超过1500元 分摊方式有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范围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以及尚有子女在世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 - 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扣除 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 只能由一方(承租人)扣除 [5] -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 经夫妻约定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 另一方不能扣除 仅当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时 婚后方可选择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扣除 或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 - 住房相关扣除补充规定 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者不可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但有租金支出者可按标准扣除 若在主要工作城市之外有自有住房且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条件 可在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中选择一项扣除 [6][7] - 大病医疗支出扣除范围 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不包括纳税人父母的支出 [7] - 大病医疗可扣除金额计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不能扣除 可扣除金额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获取 [7] - 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条件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取得证书的当年 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但前提是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 且为取得证书当年的支出 [7]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2] - 上述纳税人若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 可叠加享受上述减半征收政策 [12] - 2023年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对金融机构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3]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规定 -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用途时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17] -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时 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 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7][18] - 企业发生上述视同销售情形时 除另有规定外 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