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12月15日-12月21日)
乘联分会·2025-12-22 08:37

工信部发布第401批车辆产品及新能源车型目录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12月15日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1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批)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1][3] - 第401批公告中,新产品涉及汽车生产企业85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338家、超限车生产企业7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变更扩展产品涉及汽车生产企业179家;参数扩展涉及汽车生产企业683家;有2家企业产品恢复生产销售;有3家企业产品被撤销[5] - 第八十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列入达标车型683款,其中节能型汽车13款(含乘用车1款),新能源汽车670款(含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69款、纯电动商用车54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30款、燃料电池商用车22款)[5] - 第二十四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列入达标车型512款,其中新车型509款,包括纯电动汽车427款(含乘用车7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69款(含乘用车38款)、燃料电池汽车13款;另有3款燃料电池汽车为重新申报后符合要求的车型[6] 工信部要求提交2026年度积分预报告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于12月16日印发通知,要求各乘用车企业提交2026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7][8] - 企业需使用数据报送账号登录双积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报告,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上传扫描件[8][9] 工信部就多项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于12月16日就《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外文版(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11][12] - 涉及汽车行业的报批标准包括:1)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M1类、N1类汽车和多用途货车,建议2027年1月1日实施[13];2) 《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发布即实施[13];3) 《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发布即实施[14];4) 《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第1号修改单,主要调整安全气囊标签并增加低压蓄电池碰撞后安全要求,建议2027年1月1日实施[14][18] - 制定《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旨在规范产品设计,提升安全性能,强化乘员逃生和救援保障[15] - 修改《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是为支撑配合政府部门对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的监管工作[15][16] - 制定《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是基于智能网联汽车面临复杂安全挑战,旨在建立以车端为核心的纵深防御体系[16][17] - 修改《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标准是为了更新实施已超10年的旧标准,统一安全气囊标签样式,并提升低压系统蓄电池碰撞后的安全性[18][19]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82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 - 交通运输部于12月16日发布公告,公布第82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21][23] - 本批达标车型共计2309款,包括客车118款、乘用车27款、载货汽车1440款、牵引车辆418款、挂车306款;同时撤销车型47款[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