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进口乳制品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 - 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公告 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 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形式为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1] -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 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 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 该调查于2024年8月21日立案 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 调查期限已延长至2026年2月21日 [3] 调查过程与依据 - 调查机关依法通过发放问卷和补充问卷 听取评论意见 召开听证会 对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和抽样企业实地核查 对中国国内企业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和程序进行了公开透明的调查 [3] - 初步证据显示 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等补贴计划向乳及乳制品产业等涉农领域提供了大量补贴 [3] - 调查期内 中国国内产业受进口欧盟补贴产品影响 库存不断增加 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 生产经营出现困难 [3] 初步裁定税率 - 基于欧委会和抽样公司提交的答卷信息及实地核查情况 初步裁定被抽样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21.9%-42.7% [4] - 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统一适用税率28.6% [4] - 未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适用税率42.7% [4] 中方立场与贸易摩擦背景 - 中方一贯审慎 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 2025年以来 中方未对欧方发起任何新的贸易救济调查 仅对白兰地 共聚聚甲醛 猪肉3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裁 [4] - 同期 欧盟已对华18起贸易救济案件初裁征税 对18起案件终裁征税 并发起15起贸易救济调查 仅在2025年12月19日一天之内就新发起3起对华调查 [4] - 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 [4] 后续安排 - 调查机关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后续调查 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 透明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定 [4]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证券时报·2025-12-22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