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这些知识要知道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2 08:40

离境退税政策 - 离境退税政策允许境外旅客在特定口岸离境时,退还所购物品包含的部分增值税[2] - 云南省目前启用的离境口岸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和丽江三义国际机场,两机场航站楼隔离区内均设有退税专用场所[4] -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同一旅客同一日在同一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物品由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9] - 退税额计算以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为依据,适用13%税率的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物品退税率为8%,并需扣除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9] - 云南省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收取比例暂定为3%,例如购买2000元税率为13%的紫陶产品,扣除3%手续费后,旅客实际可获得退税款160元[9] - 离境退税流程分为三步:在退税商店购买物品并索取申请单和发票、在离境口岸向海关申报并获签章、最后在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增值税退税[11] 离境退税便利化措施 - “即买即退”是离境退税的一项便利化举措,境外旅客在符合条件的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可在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预付金[10] - 享受“即买即退”服务的旅客需满足条件:在离境时经海关验核通过、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10] 退税商店资质 - 企业成为退税商店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满足四个条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或M级、同意安装并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其运行条件、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5][6][7][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正在进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15][30]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包括七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19][30]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确认,若2026年度信息无变动,可将2025年度信息一键带入至2026年度继续使用[18][19][20] - 若信息有变动,纳税人可在确认界面进行修改、作废或新增操作,首次填报或需新增扣除项目者,可在APP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模块点击“我要填报”进行操作[21][25][27] - 若错过确认时间,仍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补充填报2026年度信息,并选择由扣缴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享受扣除[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