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税费电子缴库业务 - 核心观点:上海市自2024年起启用跨境税费电子缴库方式,旨在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该方式适用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各类跨境汇款缴纳税费业务[2] - 业务定义与范围:跨境税费缴库是指缴款人将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款项跨境缴入国家金库,包括外币和人民币业务,缴库方式分为电子缴库和向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转账两种[2] - 电子缴库业务流程:纳税人首先完成申报并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然后向指定国库经收银行账户汇款,收款银行办理结汇结算后完成电子缴款,若出现问题则由银行通知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处理[3] - 凭证与柜台办理:选择该方式开具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仅用于核对税款和了解流程,无需至国内银行柜台办理缴税[4] - 汇款附言要求:汇款附言必须准确注明纳税人识别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征收机关代码三要素,信息错误或缺失将导致缴款失败[5],若信息录错需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每笔汇款仅有一次修改附言的机会[6] - 汇款金额处理:若结汇后金额不足,纳税人需在资金到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补齐汇款,附言信息需与首次一致,超期未补将扣除汇兑费用后退回[8],若汇款金额大于应缴税费,收款银行在完成缴库后将扣除汇兑费用后的多余金额退回原账户[9] - 逾期缴款处理:因跨境汇款到账时间不确定导致超过限缴期,收款银行仍可正常办理缴库,若因产生滞纳金需重新开具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重新汇款或采用其他方式[9] - 完税证明管理:缴款结束后,支持通过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开具”模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打印税收完税证明[10],若证明丢失,可在电子税务局同一模块选择“完税证明补打”或至办税服务厅补打[11] 资源税计税依据 - 核心规定: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5] - 免征增值税情形: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16] - 扣除项目规定:纳税人销售额中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16]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核心规定:企业因供应商注销等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在提供资料证实业务及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8][19] - 必备证实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必备资料包括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20] - 其他辅助资料:除必备资料外,还可提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以证实支出真实性[21]
【涨知识】一文了解跨境税费电子缴库相关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0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