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方对日本政府近期关于台湾问题的表态表示坚决反对,指出其表态存在刻意回避关键承诺、企图混淆视听的问题,并系统阐述了台湾地位已被一系列历史文件和国际法“七重锁定”的事实,强调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日本无权干涉 [1][2][3][4] 日本政府近期表态分析 - 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在参议院会议上复述了《中日联合声明》中关于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内容 [1] -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表示,日方一贯立场是期待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1] - 中方指出,日方表态未重申《中日联合声明》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及“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核心条款 [1] - 中方批评日方在引述《开罗宣言》时,仅提及中国东北、台湾、澎湖群岛,刻意回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这一关键表述 [1] - 中方认为日方将《中日联合声明》与所谓“旧金山和约”并列,违背既有承诺和国际法原则,企图翻炒“台湾地位未定论” [1] - 中方定性日方近期一系列表态是在要害问题上“挤牙膏、埋钉子”,企图混淆视听、蒙混过关 [2] 中方关于台湾地位的“七重锁定”论述 - 第一重: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之台湾必须归还中国 [2] - 第二重:1945年《波茨坦公告》载明《开罗宣言》之条款必将实施 [2] - 第三重: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日本天皇承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并无条件投降 [2] - 第四重: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布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2] - 第五重: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部领土行使主权 [2] - 第六重: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就台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 - 第七重: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经两国立法机构批准,确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 [2] 历史事实与日方承诺补充 - 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局长高岛益郎明确表示“台湾应当归还中国是日本不变的见解” [3] - 1972年11月,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在国会答辩中表示“大陆和台湾的纷争是中国内政” [3] - 1972年11月,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国会答辩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对立的问题是中国的国内问题” [3] - 1975年2月,日本外相宫泽喜一在国会答辩中表示“两岸冲突在法律上应当是内战” [3] - 1998年《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中,日方重申“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 [3] 中方严正立场与要求 - 强调今年是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台湾光复80周年 [3] - 指出日本曾侵略并殖民统治台湾50年,在台湾问题上负有历史罪责 [3] - 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何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自己的事,日本没有任何资格置喙 [3] - 敦促日方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切实反思纠错,撤回高市首相错误言论 [4]
中方回应高市早苗最新涉台言论
券商中国·2025-12-16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