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利好!三部门,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2025-12-14 09:05

文章核心观点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旨在通过深化商务与金融系统协作、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三大方面共11条政策措施,更大力度提振和扩大消费 [1][2][3] 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 推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金融机构健全沟通合作机制并推出专门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消费领域的金融供给 [5]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金融机构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开展专项行动以支持提振消费 [6] - 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消费重点领域 [6]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质效,并支持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 [6] 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 升级商品消费: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商户合作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等服务模式,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 [7] - 升级商品消费:落实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的违约金 [7] - 升级商品消费: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7] - 扩大服务消费: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旅游、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嵌入消费场景 [8] - 扩大服务消费:用好用足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服务消费和养老领域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项目和活动推介机制 [8] - 扩大服务消费:扩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产品,提高金融对服务消费的适配性 [8] - 培育新型消费:因地制宜推动新型消费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 [9] - 培育新型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合作开发适应互联网特点的业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与实体零售、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 [9] - 培育新型消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支持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9]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集成综合金融服务,支持“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老字号创新发展等消费场景建设 [10]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持续提升入境人员支付便利性 [10]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拓宽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打造场景化金融服务品牌 [10] - 助力消费帮扶:配合县域商业消费季等活动提供信贷支持以扩大县域消费,促进农特产品销售并向相关展会平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以升级农村消费 [10] - 助力消费帮扶: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商贸中心等新建改造项目以及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的融资需求,加大金融机构对定点帮扶县的“融资+融智”支持 [10] 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 -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促消费活动,推出专门方案、专属产品和专场活动,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11] -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地方促消费差异化政策定制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并提供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 [11][12] - 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商家”扩消费合力 [12]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便利精准对接服务 [12] - 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并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加快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以促进信用贷款投放 [12]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商贸类小微企业信息,促进融资精准直达,并加强对消费领域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12] - 从供需两端强化合作,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广泛推介金融支持提振消费政策措施,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消费者用足用好政策红利 [13] -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合理借贷、理性消费,并要求重要工作进展、问题及经验及时向三部门反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