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6号 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
国家能源局·2025-12-05 11:11
国家能源局氢能试点公告核心内容 - 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告了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名单,旨在探索创新氢能管理模式和多元化发展路径,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3] 试点项目与区域 - 试点包含41个具体项目和9个区域,例如“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项目 [3] - 试点名单分为“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两类,例如“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区域被列为区域试点 [3][5] 试点工作要求与责任 - 各试点单位需积极推进工作,扎实推动项目建设运行,并定期通过全国氢能信息平台报送进展 [3] - 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并协调解决问题,持续跟踪建设进度、政策执行及成果效益 [3] - 对推进不力、经评估未达效果的试点,将按程序取消其试点资格 [3] 试点管理规范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次试点工作不得开展授牌、命名等活动 [4] - 试点工作的其他事项需遵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