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解税收丨多列收入虚开发票:看似“妙招”实为“雷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5 08:0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一个虚构的对话场景,警示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法律风险,强调合规经营与诚信纳税的重要性[3][4] - 文章结合国家宪法日背景,阐述税法作为宪法具体延伸的法律地位,并普及了《耕地占用税法》的适用范围与核心规定[11][12][13] - 文章整体旨在进行税法知识普及与纳税意识教育,引导公众合法纳税并了解相关税务操作[4][17] 税务合规风险警示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3] - 虚构业务、为他人虚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开具、让开具或介绍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4] - 虚开发票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超过1万元可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4] 税法知识普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12][13] - 在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需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13] -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13][14] -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有关税收条款的具体化和延伸[15] 税务实务操作指引 - 进行社保经办机构关联登记时,若系统提示“您输入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单位编号人社没有传递,不允许登记”,需核实所选机构是否正确,并确认是否已完成登记以避免重复操作[9] - 遇到税务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