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纳税人 你想知道的纳税缴费信用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2 06:59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分为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和D级(年度评价不满40分或有严重失信行为)[3] - 新设立企业因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初始信用等级为M级[3] - 企业参与特定项目竞标,可能被要求具备B级及以上纳税缴费信用等级[3] 信用等级调整与复评 - 新设立企业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可申请复评[3] - 复评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模块提交,选择“当前年度”和“新设立纳税人复评”原因[3] -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企业近12个月的纳税缴费信用状况确定新级别,并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完成复评并提供查询[3] 提升至B级的条件 - 企业需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满12个月[3] - 企业在评价年度内需有生产经营业务收入[3] - 企业纳税缴费信用评分需达到70分及以上[3] 挂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告,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10] -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11] - 购置日期依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10] - 适用政策的挂车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10] 税费申报缴纳时间 - 每月1日至15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并完成车船税代收代缴(保险机构)[13] - 每年1月1日至31日,自然人需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如2025年度)的车船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