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三部门发布新规,银行取钱不再“一刀切”式询问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30 05:30
新规核心变化 - 删除了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强制性规定[2] - 采取风险为本原则 高风险情形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 低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2] - 银行不再一刀切询问所有客户 根据具体风险状况决定是否加强调查[2] 适用范围 - 涵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6] - 理财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同样适用[6] 客户尽职调查标准 - 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交易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需开展尽职调查[11] - 保险费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财产保险合同需识别核实投保人身份[12] - 非银行支付机构出售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需登记客户信息[16] 差异化调查措施 - 对高风险客户至少每年进行1次审核 加强交易监测分析[21][28] - 低风险客户可延长审查周期 降低尽职调查频率和强度[25] - 简化措施不等于豁免尽职调查 至少需识别核实客户身份[25] 跨境业务要求 - 向境外汇款单笔人民币5000元以上需核实汇款人信息准确性[31] - 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34] - 不得与空壳银行建立代理行业务关系[28] 资料保存规定 -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38] - 交易记录自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38] - 涉及反洗钱调查的资料需保存至调查工作结束[38] 过渡期安排 - 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47] - 存量客户需在2年内完成尽职调查 高风险客户需在半年内完成[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