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9个月,男子入职半月请陪产假遭辞退!公司:其借陪产不劳而获,员工双休日工作是常态!法院判了
新浪财经·2025-11-21 09:44

案件核心事实与背景 - 曹某于2024年10月15日入职上海某有限公司任会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 [2] - 2024年11月4日,曹某以妻子孕37周需陪护为由申请10天陪产假,公司当即拒批,并于同日上午9时06分以其11月1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 曹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13日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裁决公司支付10月工资4781.61元及11月1日工资59元,驳回其他请求 [2] 法院审理与判决依据 - 一审法院认定公司主张曹某11月1日旷工不成立,因曹某有到岗记录,且公司解约通知未提及11月4日旷工事由,法院不予审查 [3] - 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用以解约的员工管理条例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3] - 法院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8000元(工作不满六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经济补偿,违法解除赔偿金为补偿的二倍) [3] 公司上诉理由与二审判决 - 公司上诉称曹某“借陪产不劳而获”、“教唆员工留证”、“擅自取走人事资料”,并主张“员工双休日工作属常态” [3] - 二审法院指出,即便按公司所述制度,其行为也未达到“旷工2天”的辞退条件,且“双休日工作属常态”的观点与法律规定相悖 [3] -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公司负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