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证监会发布·2025-11-21 08:4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3] - 旨在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3] - 服务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3] 工作原则 - 采取自愿申请、有序增补的原则 在现有10家事务所基础上 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3] - 坚持质量第一、择优选拔的原则 要求事务所符合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 并具备较好的执业质量、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3] - 强化监管与信息共享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加强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后续监管 并与香港方面加强信息共享[3] 申报基本要求 - 申请事务所必须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且实际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5] -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不低于15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且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2.5亿元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少于100家[5] - 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00人[5] - 治理结构、质量管理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5] - 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5] 优先考虑条件 - 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 信息系统建设先进的事务所[5] -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的事务所[5] -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的事务所[5] - 其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事务所[5] 申请材料与程序 - 申请事务所需向审核推荐委员会提交包括申请书、资质证明、财务报告、内部管理制度说明等在内的十一类材料[6][7] - 申请材料纸质版需一式四份邮寄至财政部会计司 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7] - 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 综合考虑质量管理、内部管理、诚信记录等情况确定增补名单[8] 后续监管要求 - 自名单公告之日起 被推荐事务所可以开始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8] - H股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年度报备材料中报送上年度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信息、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信息 并上传审计报告电子版[8] - 事务所必须持续符合通知规定的基本要求 财政部和证监会将通过年度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 对不再符合要求者将撤回推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