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一审被判死缓
财联社·2025-11-19 09:18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李全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对李全贪污所得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李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相关业务收益,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3] - 2010年至2023年,李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3] 法院判决考量因素 - 李全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5] - 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5] 案件审理过程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7] - 庭审中李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