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12条楼市新政 购买第二套住房可申请“商转公”
证券时报·2025-11-19 04:54

文章核心观点 - 佛山市出台12条楼市新政,通过严控商服用地供应、优化项目开发时限、支持“好房子”建设、放宽公积金及购房限制等一系列“组合拳”,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 - 行业数据显示全国商品房销售降幅收窄、待售面积减少,政策效果显现,预计重点一二线城市年末新房市场交易量将延续活跃态势,呈现“年末翘尾”走势,但二手房价格因挂牌量高企将继续承压[3][4] 土地供应与项目开发政策 - 严控商服及商住用地供应:对商办用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区域,除特定重点项目外,严控新的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出让[1] - 提高纯住宅用地比例:原则上新出让居住用地中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0%[1] - 优化项目开竣工时限:新出让项目可科学确定开竣工期限;已出让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缓建,缓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1] 支持“好房子”与配套设施建设 - 优化容积率计算:新取得土地项目中,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变配电房、水泵房等配套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2] - 支持优质优价物业服务: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收费标准[2] 购房金融与税收支持政策 - 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2] - 扩大“商转公”适用范围: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也可申请“商转公”贷款[2] - 优化契税认定标准: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住房套数以房产所在区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2] 放宽购房资格与市场展望 - 放宽境外个人购房限制: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凭自用、自住书面承诺即可在佛山购买商品房[3] - 全国市场数据呈现积极信号:1至10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降幅收窄,待售面积连续八个月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降幅也在收窄[3] - 新房市场预计年末翘尾:重点一二线城市11至12月交易量预计延续10月态势,全年新房市场或呈现“年初活跃、年中回调、年末翘尾”走势[3] - 二手房价格预计继续承压:由于挂牌量在高位,且新房“好房子”竞争优势突出,预计二手住房价格环比继续承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