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分类施策、创新驱动、系统协同、机制保障”的新能源消纳体系,以支撑新型能源系统和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3] -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发展从“规模扩张”阶段向“质量效益”导向的战略性转变,旨在有效化解当前及未来的新能源消纳难题 [25] 新能源发展现状与挑战 - 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风光装机合计超17亿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6% [4] - 2025年1-9月,全国风光发电量达到1.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接近四分之一,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 [4] - 截至2025年9月,风光装机规模已超过最高用电负荷(15.08亿千瓦),系统净负荷特性发生根本转变 [5] - 2025年1-9月,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为94.6%,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降至94.2%、95.0% [5] - 部分地区新能源利用率低于90%,新疆为88.9%,青海为86.3%,同比分别下降4.3、5.0个百分点 [5] - 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为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为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 [6] - 未来十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将超2亿千瓦,而最高用电负荷年均新增仅约1亿千瓦,装机与负荷间“剪刀差”将持续拉大 [6] 分类施策构建多元开发消纳格局 - 首次明确“沙戈荒”、水风光、海上风电、省内集中式、分布式五类新能源开发消纳模式 [7] - 针对“沙戈荒”基地,采取“外送消纳+就地利用”双路径,建立送受端责任体系,并引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机制实现“西电西用” [8][9] - 针对水风光基地,强调一体化开发消纳,利用水电调节能力缓解新能源出力的随机性与波动性 [10] - 针对海上风电,通过统筹优化海上输电网络、集约化布局海缆廊道与登陆点,实现集中送出、就近消纳 [11] - 针对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强调开发规模与消纳能力动态匹配,并优化开发结构以引导新能源主动改变出力特性 [12] - 针对分布式新能源,着力释放开发消纳空间,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 [13] 创新驱动丰富新能源利用方式 - 路径创新方面,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 [15] - 业态创新方面,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4类就近消纳典型模式 [16] - 需明晰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与公共电网在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方面的界面,并提升其自平衡、自调节能力 [16] 系统协同源网荷储全环节促消纳 - 电源侧挖掘煤电灵活调节潜力,推进现役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改造,并推动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 [18] - 电网侧充分发挥跨省跨区电力互济作用,合理布局灵活互济电网工程 [19] - 负荷侧培育需求侧响应新动能,发挥虚拟电厂调节资源聚合作用,并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20] - 储能侧大力推进新型储能建设,要求兼具技术先进与安全高效,并提升新能源配建储能的利用效率 [21] 机制保障夯实消纳管理制度基石 - 在全国五年电力规划中分档设定不同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并根据系统重大边界条件变化动态调整 [23] - 科学统筹新能源发展和消纳,协同推进新能源规划布局及配套电网、调节能力建设 [24]
专家解读之四︱科学统筹新能源发展和消纳 筑牢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基础
国家能源局·2025-11-12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