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1][2] - 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2] -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2] 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 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合理布局外送基地,提高基地经济性[2] - 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依托西南大型水电基地优化配置新能源,对存量水电外送通道合理增配新能源提升通道利用水平[3] - 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科学布局近海风电并有序推动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集约化布局海缆廊道实现集中送出和就近消纳[3] 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 - 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支持"沙戈荒"等资源富集地区加强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建立集成发展产业体系[3] - 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4] - 加强新能源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布局,推动算力设施绿色发展[4]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 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功能[6] - 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通过聚合、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7] - 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跨省跨区新能源送电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7] 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 - 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推进流域龙头水库电站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型储能建设,适度布局调峰气电[8] - 提高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加快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优化全国电力流向,扩大新能源资源配置范围[8] - 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打造适应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新型配电系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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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中国·2025-11-10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