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民营企业家,改判无罪
中国能源报·2025-11-06 07:29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个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旨在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指引和规范 [1] - 典型案例体现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刑法谦抑性和依法平等保护三大原则,纠正涉企产权冤错案件 [2][3][4] - 通过再审改判无罪或纠正民事纠纷,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保障 [4] 典型案例特点总结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 - 谢某案因公司法修正将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其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行为不再违反法律规定,故改判虚报注册资本罪部分无罪 [2][7] - 人民法院严格把握刑事犯罪认定标准,准确划定罪与非罪界限,适用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关立法解释 [7][8] 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 - 叶某某案虽伪造收条收取租金24万元,但租户实际占有使用商铺且协议有效,无法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9][10] - 窦某某案因个人资产与分公司资产高度混同,资金双向往来频繁(净流出9100万余元),无法准确区分财产权属,故改判职务侵占等罪无罪 [12][15] - 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体现刑法最后保障作用,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3][11][16]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 史某某案再审穿透式分析股权转让全过程,认定某矿业公司以1.398亿元购买剩余30%股权的条件已成就,需支付剩余转让款并承担逾期利息 [17][19] - 某联合集团向县政府出具的《补充意见》属于债务加入,应对全部未支付款项(总价款4.66亿元减去已付2.398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7][19] - 坚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法律地位平等,精准支持个人作为煤矿原权利人的合法诉求,体现平等保护核心要义 [4][20] 典型案例司法意义 - 谢某案凸显办理经济犯罪需关注法律法规变化,司法裁判发挥规范、保障、引领功能 [8] - 叶某某案明确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1] - 窦某某案强调侵犯财产类犯罪必须以财产权属明确为前提,刑事审判需体现审慎善意理念 [16] - 史某某案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