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2025-10-31 10:17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以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 -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核心目标是发挥业绩比较基准在表征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方面的功能,并完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2] - 基金业协会同步起草配套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在选取展示、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范[3] 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 - 规定业绩比较基准必须体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以突出其表征作用[2] 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从而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2] 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 - 规范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环节对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要求,以发挥其评价作用[2] 行业多道防线机制 - 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以健全多道防线机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