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反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4 06:46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 享受主体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对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的情况 [2] - 政策内容为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3] - 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持续实施 [4] - 享受条件需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 - 申报时点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6] - 首次申请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后续申请如证明材料未变化则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 [7] - 办理方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 [8]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9]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 政策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4][17] - 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 [17] -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不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18]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 [18]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8]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20] - 按季申报示例显示二季度销售额合计24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可全额享受免税政策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