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调整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进行多项调整,旨在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2] - 政策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品类增加至47类 [3] -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6] 免税商品品类扩充与调整 - 新增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2类商品 [2] - 将“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产品 [2] - 将“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 [2] - 在“平板电脑”类中增加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 [2] - 微型无人机每人每次限购2件,其他电子消费产品购买数量不限 [11] - 酒类(啤酒、红酒、清酒、洋酒及发酵饮料)每人每次购买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 [11] - 化妆品每人每次限购30件,手机每人每次限购4件,其余绝大多数商品品类购买数量不限 [9][10][11] 经营主体税收优惠 - 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丝巾、服装服饰、鞋帽、咖啡、陶瓷制品、茶等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3] - 对已销售的国内商品,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3] 购物资格与提货方式调整 -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 [4] - 允许“离岛且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此类旅客指年满18周岁并已购买从海南离境机票、船票且实际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其购物金额计入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 [4] - 离岛且离境旅客可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凭购物凭证在机场、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 [4] - 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年满18周岁的海南省居民或在琼工作生活境外人士),在该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 [4] 特定商品购买限制 - 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仅限离岛不离境旅客购买 [9] - 部分商品如参制品、保健食品、蜂王浆制剂、宠物食品等要求已取得相应的进口批准证书或检疫许可证 [10][11]
三部门:扩大海南离岛免税商品范围
证券时报·2025-10-17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