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罚单撤销后,“新处罚”又来了
券商中国·2025-10-11 08:18
时隔2年多,证监局又重新作出了处罚。 10月10日晚间,辽宁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艾某华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券商中国记者了解 到,这是一份有故事的罚单。早在2022年底,辽宁证监局就对艾某华作出了类似处罚,不过艾某华不服这一处 罚决定,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5月底,证监会撤销了原来的处罚决定,并责令辽宁证监局重新作出 处理。如今,辽宁证监局再次进行了处罚。 券商原财务负责人被罚 辽宁证监局的10月10日罚单显示,艾某华在原网信证券从业期间,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公司开展的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06〕3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06〕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核算,在买断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时终止 确认了其所卖出回购的金融资产,且未就其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也未在年末计提利 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艾某华作为原网信证券时任计划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