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财联社·2025-10-10 07:12

文章核心观点 - 交通运输部宣布对美国相关船舶加征船舶特别港务费 作为对美国301调查措施的对等反制行动 [1] - 反制措施将于2025年10月14日生效 与美国对华船舶加费措施同步实施 [1] - 收费将分四个阶段逐步提高 从每净吨400元人民币增至1120元人民币 [2] 美国对华措施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的301调查措施 [1] - 措施将于2025年10月14日起实施 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 [1] 中方反制措施适用范围 - 针对美国企业、组织或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船舶 [1] - 针对美国企业、组织或个人运营的船舶 [1] - 针对美方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或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所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1] - 针对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及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1] 收费标准与实施阶段 - 第一阶段自2025年10月14日起 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2] - 第二阶段自2026年4月17日起 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2] - 第三阶段自2027年4月17日起 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2] - 第四阶段自2028年4月17日起 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2] 收费执行细则 -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 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费用 [2] -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2] - 具体实施办法将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