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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
财联社·2025-09-29 14:20

据新华社,记者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 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严查个别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 享受税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 收取费用。 "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说,新规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 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出台配套公告,明确了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 哥"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 "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