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纯电动乘用车出口将实施许可证管理
券商中国·2025-09-26 12:21
政策公告核心内容 -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1] - 政策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 [1] -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管理范围与商品界定 - 管理对象为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 [1] -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 [1] 执行与监管方式 - 企业申报出口资质需满足的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 -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