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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中国能源报·2025-09-26 10:09

政策实施 - 四部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3] - 管理对象为海关商品编号8703801090的仅装有驱动电动机且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3] - 出口资质申报及许可证管理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相关规定执行 海关检验以现行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