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扣分机制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拒绝提供资料的行为将导致信用扣11分 [3]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的行为按月计算将导致信用扣11分 [3]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的行为按月计算将导致信用扣5分 [3]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或缴纳已申报税费款的行为按月计算将导致信用扣5分 [3] - 未履行扣缴义务导致应扣未扣或应收不收税费款的行为按次计算将导致信用扣5分 [3]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的行为按次计算将导致信用扣3分 [3] - 经营主体自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的将不予评A级 [3] 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比例修复原扣分分值 [4] -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后纠正的根据修复时长可按80%、60%、40%比例挽回扣分损失 [4]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若在3日内纠正修复可获得加5分 [4] - 涉及2000元以下税费款且在规定期限内纠正的修复加分规则与常规情况一致 [4]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若在3日后30日内纠正修复可获得加4分 [4]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税费款修复加分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4] - 未履行扣缴义务的修复加分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 [4]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税费资料若在3日内纠正修复可获得加3分 [4]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的修复加分需乘以本期缴纳比例且基础分值较高 [4] 发票合规要求 - 自2017年7月1日起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14][15] - 开具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 [16][17] - 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且需按规定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18] - 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9][21] -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或其他不合规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1] - 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企业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对不合规发票进行补开或换开 [23] 增值税申报填写规范 -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销售额需区分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分别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11] - 出口销售额中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8行 [11] - 出口销售额中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行 [11] - 外贸企业还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1] - 购进货物或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6行 [12]
注意啦!残保金未申报是否会影响信用等级评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21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