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以提升规划质量、科学性和规范性 推动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 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 [2] - 指引依据《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4] - 规划编制需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导 优化开发布局 科学确定井田范围和建设规模 支撑国家能源安全 [4] 规划编制要求 - 规划需全面梳理编制背景和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地质勘查成果、环评审查意见等 并与其他国家级规划相衔接 [6][7] - 矿区概况需详细阐述区位条件、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及资源条件 其中详查及以上含煤区域面积不低于矿区含煤面积的60% [8][9] - 地质勘查成果总结报告需统一构造单元划分和煤层对比 禁止简单拼接多个报告 [9] 开发方案与技术标准 - 井田划分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原则 优先露天开采 经济剥采比圈定范围 适宜露天开采资源优先规划露天矿田 [16][17] - 智能化低瓦斯、无冲击地压灾害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最高可按2500万吨/年规划 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30年 [18] - 新建改扩建矿井需论证开拓方式、开采工艺等技术方案 露井联采煤矿需分别制定露天和井工技术方案 [20][21] 资源利用与配套设施 - 煤炭洗选加工能力原则上不小于矿井总规模 缺水地区优先采用干法工艺降低水资源消耗 [26][28] - 资源综合利用需对煤矸石、矿井水、煤层气等提出方案 煤矸石就地消化用于充填、发电、建材等 [27][28] - 外部建设条件包括运输、供电、供热、供水等规划 生产用水优先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疏干水 [30][31][33] 安全环保与投资估算 - 规划需分析安全生产条件 提出灾害防治要求 并依据规定开展环评和水资源论证 [36][41] - 提出地下水保护、耕地保护及节能降碳意见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指标 [37][44][45] - 劳动定员和建设投资需根据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等因素综合分析类比估算 [46][4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09-17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