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包含"职业背债人"贷款诈骗案和"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两个案件[1] - 典型意义在于全链条打击信贷领域违法犯罪 并注重对涉案人员分层分类处置[1] - 依法严惩以"代理维权"名义非法获利的犯罪分子 同时划分权利行使与违法犯罪的边界[1] 宁某等人贷款诈骗案犯罪手法 -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 宁某团伙在全国招揽无还款能力人员伪造首付款凭证[3] - 通过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 虚构首付款支付假象骗取银行贷款[3] - 诈骗贷款共计738万余元 信用卡诈骗未归还本金575万余元[3] 宁某案判决结果与行业影响 - 主犯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并处罚金80万元[4] - 同案犯沈某某等人被判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4] - 不法贷款中介形成全链条违法犯罪 对金融秩序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产生负面影响[4] 涉案人员分类处置原则 - 对主要撮合作用的中介人员认定为主犯 承担全部刑事责任[5] - 对参与程度较低人员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5] 林某某等人"代理退保"敲诈勒索案 - 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以全额退保为诱饵杜撰保险公司违规证据[7] - 胁迫保险公司支付超出现金价值60%-100%的补偿款 从中抽成20%-30%[7] - 通过115名投保人恶意退保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217.62万元 非法获利48.96万元[8] 代理退保案判决与监管态度 - 主犯林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马某某被判十年[9] -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禁止违法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活动[9] - "代理高额退保"行为挤占正常投诉渠道 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应予以严厉打击[9] 合法维权与违法犯罪边界 - 投保人投诉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他人[10]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手段索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10] - 业务员违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效力需依法判定 不能作为恶意投诉理由[10]
以案说法!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发布首批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证券时报·2025-09-15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