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不报”!这家券商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券商中国·2025-09-14 01:54

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违规事件 - 中邮证券新疆分公司及其负责人鱼某春因两项违规行为被新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 - 违规行为一:负责人鱼某春2020年、2021年违规领取基金销售等奖励,于2022年10月受到公司党内警告处分,但分公司未向证监局报送该内部惩戒信息 [4] - 违规行为二:分公司投资顾问业务存在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留痕不充分的情形 [4] 行业类似违规案例 - 粤开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因未按规定审核直播内容、未记录留存相关投资建议信息,于今年4月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4] - 长江证券因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回访环节记录留存不完整,于今年6月收到地方证监局警示函 [4] - 东北证券南通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因改变客户资金用途引发诉讼,未及时报告重大事件,于今年4月被出具警示函 [6] - 渤海证券广东分公司因未及时报告下辖营业部重大事件,于今年8月被责令改正 [6] - 上海证券宁波北仑新大路证券营业部未充分履行信息报送职责,于今年8月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 监管要求与合规建议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需及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诚信记录、内部惩戒等信息 [6] -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建议券商健全重大事件报告与应急响应流程,制定报告清单,明确报告情形、时限和路径 [8] - 建议总部定期抽查分支机构报告记录,对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与分支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 [8] 其他从业人员违规案例 - 证券从业人员汤某在从业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8] - 王某晖在长城证券沈阳惠工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居间服务协议并收取报酬,被辽宁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