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开发票绝非“小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12 11:21
发票开具义务与规范 - 商家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拒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3] - 开具发票需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 纸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3][4] - 禁止虚开发票行为 包括为他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或介绍他人虚开发票[3] 增值税发票具体要求 - 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否则不得作为税收凭证[4] - 发票内容需按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不得应购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4] - 销售不动产时需在发票注明不动产名称、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及详细地址[4] 消费者权益保障 - 经营者需按规定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消费者索要时必须出具[5] - 商家不得以折扣优惠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折扣优惠与开票义务无关[5] 企业活动涉税处理 - 企业向专家发放的交通补贴属于劳务报酬 需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12] - 支付兼职劳务报酬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时 虽无需缴税但仍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零申报[12][13] - 员工抽奖获得的现金/实物奖品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15] - 承担专家的机票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 按发生额60%税前扣除且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16] - 向外部人员赠送礼品需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6] 政策依据 - 涉及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74号公告等[17]